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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位徐州老人到遗嘱库立遗嘱

2017-02-15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
2017-02-15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记者 李梦琪) 2016年8月18日,江苏首个遗嘱库———江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又叫江苏博爱遗嘱库)开业。半年时间过去了,记者从博爱遗嘱库了解到,徐州已有16位60周岁以上的老人到遗嘱库免费立遗嘱。另外,还有40到50位徐州老人通过电话咨询订立遗嘱的相关事项。

    特点

    订立遗嘱的老人一般家庭情况复杂

    由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成立的省内首家遗嘱库——江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又叫江苏博爱遗嘱库)于去年8月18日开业。在公益遗嘱库出现前,一个普通老年人想订立一份遗嘱并不容易。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老人自己去订立遗嘱,需要花费不少钱去找律师,还要跑公证处公证,要完成到医院做精神状态鉴定等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老年人需要向公证部门提供各种材料,有多少存款,有多少房子,都需要相应的部门出具证明。繁琐的程序让老年人耗尽心力。而公益遗嘱库的出现,不仅为老年人解决了很多烦扰问题,更是免费服务。

    记者从江苏博爱遗嘱库负责人处了解到,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201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48.2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36%;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15万。

    “江苏老年人对遗嘱服务需求日增,我们建立遗嘱库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解决老年人的家庭矛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该负责人说,遗嘱库主要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法律咨询、免费遗嘱登记和免费遗嘱保管服务等。这半年多来,遗嘱库已为2000多位老人提供服务,还有很多人在预约办理。目前,徐州已有16位60岁以上老人到南京订立遗嘱,另外有40到50位老人通过电话咨询订立遗嘱的相关事项。

    “家庭情况复杂或者老人赠与孙辈财产的情况,外地老人会亲自到南京办理。”上述负责人说,如果情况简单,比如老人只有一个子女,电话咨询订立遗嘱的规范就可以解决问题,老人就不用从外地跑到南京立遗嘱。而家庭情况复杂的,例如老夫妻两人,其中一位先去世了,另一位在世的老人想要处理共同财产,就有可能遭遇子女反对。或者老人想把房产赠与孙辈,这也需要订立遗嘱明确,否则引起不必要纠纷。

    案例

    我市一位老太带子女到南京立遗嘱

    该负责人记得,我市鼓楼区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就带着四位子女到南京订立遗嘱。老人无法行走,是坐着轮椅出现在江苏博爱遗嘱库办事大厅的。老太太老伴去世后,就和大女儿住在一起。考虑到这两年全靠大女儿生活照料,带去买药就医,老太太想在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大女儿。此举遭到老人其他三个子女反对。五个人到博爱遗嘱库后还出现过争吵,气氛非常紧张。在律师的协调下,一家人冷静下来。律师表示,房子是老太和老伴共有财产,老太太只能处理自己的一半。老先生去世后,老太和几个子女都有继承权,因此老太不能指定房屋归大女儿所有。但考虑到老太太去世前都靠大女儿照顾,其他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大女儿对老人的生活照料以及医药费的支付等,最终律师提议,将房产评估,其他三个子女进行现金分割。最后,一家五口同意,老人过世后,房子留给大女儿,而其他三个子女每人分得10万元现金。

    老人未订立遗嘱 家人为争财产闹上法庭

    截至2015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0.3万。关于财产继承、婚姻家事的问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遇到。有关老人的官司也越来越多,大多和遗产有关。江苏世君律师事务所主任颜世军律师就曾接触过多起因逝者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未明确财产分割,而导致家人因争财产闹上法庭的事情。

    陈老太有1套房子和3个儿女,她的丈夫很早就离世了。这些年,陈老太儿子在外地打工,陈老太一直靠孙子张龙和孙媳妇照顾。她想要把房子留给孙子,还多次在家庭聚会时候提过。她的三个子女并没有当真。去年陈老太过世,一场争房大战展开,陈老太的两个女儿以自己也经常探望照顾老人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产。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但陈老太三个子女已经因为房子的事吵得没了感情。

    1995年3月,赵军和妻子生育一女赵娜,他的妻子生育女儿不足三个月就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赵娜随着残疾的父亲和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不久,赵军家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内。当时赵娜不满十八周岁,她的祖父、父亲根据协议约定可以得到两套安置房屋。2013年、2014年,赵娜父亲和祖父先后去世。从此赵娜就成了孤儿,居无定所,就要求被拆迁方给予拆迁赔偿,但对方认为该房产存在继承纠纷,未给其办理拆迁安置手续。赵娜祖父有六子女,她的父亲排行老四。赵娜的几个叔叔和姑姑称,他们父亲生前订立遗嘱,房子留给子女平分,并没有孙女的份,因此几人连一平米的房屋都不愿意给赵娜。赵娜无奈之下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江苏世君律师事务所主任颜世军说,拆迁赔偿的房子应属于赵娜和父亲、祖父的共同财产。两人去世后,他们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割。赵娜祖父生前所居住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赵娜的父亲,没有权利处分,也就没有权利以遗嘱的形式将房屋给他人,因此,其遗嘱中关于房屋的处理内容是无效的。最终,法院判决赵娜胜诉。

    在农村,订立遗嘱的观念更为淡薄。王浩与李英是一对老夫妻,二人育有长子王开、次子王清、三子王东及长女王侠、次女张王莲。1975年两个老人共同建造了7间房屋。老人长子1983年就去世了,留有一女王艳。王浩老人在2008年去世,此后李英老人独自居住。2012年3月,三子王东主张7间房屋全部归为自己所有,并把老母亲的物品全部清理出去,还把大门加锁,把老母亲赶出家门。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李英老人和其他几个子女以及孙女王艳,共同把三子告上法庭。

    江苏世君律师事务所主任颜世军说,长子王开也是继承人,但因先于老父亲去世,他应当继承的份额应当由女儿王艳代位继承,所以李英和四个子女以及孙女均是王浩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房屋是老夫妻共同财产,且没有相应约定二人所占有份额,因此该房屋二人所占有的份额应当均等。李英老人对房产享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李英和子女和孙女可以继承的是王浩所享有的二分之一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均享有相同的继承份额。所以六人均应当继承王浩遗产六分之一的份额。法院经过四次审理,判决李英以及四个子女和孙女分别继承王浩遗产六分之一的份额。三子王东不服提起上诉,经过审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被告王东的上诉,维持原判。但经过多年的官司纷争,三子王东已与兄弟姐妹断绝关系,也不承担赡养老母义务。

    意义

    遗嘱库负责人:订立遗嘱可减少家庭纠纷

    “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也应该订立遗嘱。”博爱遗嘱库负责人说,很多老人以为自己百年后,唯一的孩子可以顺利分得自己的财产。但老年人没有考虑到,子女的婚姻可能触礁。一旦子女与另一半分手,则自己的孩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可能会被分走一半。

    该负责人说,订立遗嘱第一个作用就是理清财产问题。而且订立遗嘱,也是建立列财产清单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人财产不但数量增加,种类也日趋繁杂,除传统的存款、房产外,还有股票、公司股权、对外债权等隐形资产。另一方面,由于疾病、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发生的几率增加,如未订立遗嘱,其个人财产很难查清和完全由继承人继承;订立遗嘱,并对个人财产进行必要的列举和说明,可以有效预防上述情况的发生。

    订立遗嘱第二个作用就是,定向传承。如果未订立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由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难以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订立遗嘱,遗产将按遗嘱继承办理,除法定特殊情形外,遗嘱人可以根据其亲属的家庭条件、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和其个人喜好等因素,决定其个人资产由谁继承(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和继承多少,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如果老人选择到公益遗嘱库订立遗嘱,不仅可以免费办理,还省时省力,因为公益遗嘱库手续简化。“未订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的过程中需要开具各种繁复庞杂的证明文件来办理手续,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精力。”该负责人说,如果碰到复杂情况无法开具证明的,还会导致继承人无法顺利继承相应的财产。例如在房产继承过户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则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已经去世的法定继承人要开具其死亡证明文件、户籍档案等,无法到场的继承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然后才能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具备有效的遗嘱,则可以省下继承权公证的费用,也可以避免继承过程中的各种麻烦。

    订立遗嘱还能减少子女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未订立遗嘱,也就意味着没有明确的遗产分配方案,被继承人在留下遗产的同时也将纠纷隐患留给了继承人。继承人之间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难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遗产分配方案,最终一般都会选择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耗费了时间,增加了费用,并造成了严重的家庭矛盾;订立遗嘱,同时意味着有了明确的遗产分配方案,只要遗嘱本身合法有效,遗嘱很容易得到执行,一般不会产生继承纠纷和影响家庭和睦。

    有财产继承问题 可拨打本报热线

    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自己手写的遗嘱是否有效;独生子女家庭是否需要立遗嘱;家庭 继承关系是怎样的……如果您有相关的财产继承、婚姻家事的问题,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 85608110咨询。也可以关注彭城晚报官方微信并留言,写下您的问题和姓名、联系方式。记者 整理相关问题后,将交由晚报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世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依敏、陈芳等予以 解答。

    (案例相关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