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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睢宁有人摘卖儿童器官”系谣言

2015-06-08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
2015-06-08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昨天上午,一条“邳州睢宁等地出现摘卖儿童器官”的信息在微博上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和以往盲目的转发不同,关注的网友第一时间@警方多个官方微博,并普遍认为这是一个网络谣言。事实上,经过警方核实,该信息确为谣言。
  刚刚在新浪微博平台上线运行的“@徐州网警巡查执法”,随即通过“拍肩膀”的方式,@发布该信息的网友,希望对方能删除。这也是“@徐州网警巡查执法”在新浪微博上线以来,针对不良网络信息发出的第一条警示。
  网友质疑博文信息为谣言
  从昨天上午9点多开始,新浪微博多位热心网友发现,“@历经沧桑依是路人”微博发布了一条危言耸听的信息。
  信息内容为:家长请注意自己家的孩子, 在徐州市睢宁,老师发现一人把孩子迷晕,当场被抓住。一起有两人,句(据)了解,他们从山东菏泽一共过来一百多人,挖人体器官,转(专)找5—12岁。雎宁丢两个,邳州白布(埠)镇丢两个,最小的仅有4岁。两人现在关在雎宁刑警大队。
  这条微博信息由“@历经沧桑依是路人”在6月6日晚10点19分发布的,同时配发了三张图片。图片显示,有一名男子被民警戴上手铐后,正从一处低洼地押上来。其他图片是该男子被人群殴的场景。
  由于“有图有真相”,信息引起了网友们的高度关注。
  不过,理智的网友转发的同时,@徐州警方的多个官方微博,包括@平安徐州、@邳州公安、@平安睢宁等。大家在转发第一时间,普遍认为该信息或是一条网络谣言。
  网友“山水亚子”表示,已经上线运营的“@徐州网警巡查执法”应该迅速响应网友关切,及时对造谣者进行查处,以平复网络上的“谣言”。
  警方微博迅速辟谣
  收到网友们@信息的警方相关微博,第一时间对该信息进行了多方求证核实。
  昨天上午9点59分,邳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邳州公安”发出了首条辟谣信息:有网民反映有一百多人,挖人体器官,转(专)找5—12岁。这样低级的谣言也有人信?小编蜀黍根据博文上的涉事地点,联系了几个辖区的派出所,都说没有接到过这样的警情。不知道这位网友你发的博文是哪里看到的呢?“@邳州公安”同时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必须承担责任。
  与此同时,睢宁公安局在接受采访时否认了该信息的内容,表示睢宁刑警大队并未办理类似的案件。网上所传图片中的信息并非发生在睢宁。
  10点55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维护运作的“@徐州网警巡查执法”新浪官方微博首页置顶了针对此信息的“微博辟谣”:昨日有网民反映睢宁警方抓获两名嫌疑人,专挖儿童器官,睢宁、邳州各丢两人。经初步核查,此信息为谣言信息,睢宁和邳州警方并未接到此类警情,睢宁警方也未抓获此类嫌疑人。
  11点06分,“@徐州网警巡查执法”在微博用户“@历经沧桑依是路人”的该条信息后跟帖称:经初步核查,您的此条微博存在不实之处。为避免不实信息的扩散,建议您将该微博自行删除。
  “拍肩膀”后仍未删除
  据了解,对一些发布违法信息的网民,如果情节轻微,警方会用“拍肩膀”方式,提醒对方注意。
  所谓“拍肩膀”是指网警通过私信或者“@”的方式,指出网民的违法行为,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将发布的违法信息删除。“如果‘拍肩膀’还不改的,就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警方表示,这也是徐州网警开展网上巡查执法后,首次针对不良信息采取“拍肩膀”的方式,提醒网友删帖。
  截至昨晚8时,发布该信息的新浪微博用户仍未删除这一谣言。记者注意到,在发布该信息1小时后,该微博用户再次发布相关内容的信息:2014年宿州泗县也曾有两人肾脏被挖,丢弃在麦地里的水井边。事实上,这条信息也在当年的媒体公开报道中,被当地警方指出是谣言。
  通过网络搜索可以发现,类似“摘儿童器官”的网络谣言几乎每年都会在微博或者百度贴吧出现,最近开始频繁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警方再度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记者 黄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