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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5万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

2015-05-05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15-05-05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记者 刘作霖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2015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5年是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的收官之年,也是攻坚之年。今年我市将紧紧围绕低收入农户增收和经济薄弱村新“八有”建设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经济薄弱村发展、黄墩湖滞洪区帮扶和黄河故道沿线扶贫开发3个规划,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努力推动经济薄弱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徐州”作出贡献。主要目标是:低收入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25.1万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123个经济薄弱村新“八有”建设达标;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2亿元,发放扶贫互助资金5000万元,市后方挂钩单位投入帮扶资金1000万元。
  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扎实推进新“八有”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要专门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尚未脱贫的低收入农户进行全面排查,一个一个落实,因户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到位。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强化“三落实”措施,帮到点上、扶到根上,让低收入农户得益受惠。对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托底社会保障。对已经脱贫的农户,要完善后续帮扶措施,有效防止返贫,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的根本保证,着力夯实脱贫基础,确保全市359个经济薄弱村今年全部达到新“八有”标准。对于尚未实现新“八有”的123个经济薄弱村,各地要按照建设的标准,逐项对照,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帮扶,确保达到建设要求。
  重点推进扶贫开发
  做好小额贷款发放
  《意见》要求,要坚持促进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聚焦重点片区,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黄墩湖滞洪区、黄河故道沿线扶贫开发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建成、发挥效益。要按照省、市关于重点片区扶贫开发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将确定的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突出抓好黄墩湖滞洪区、黄河故道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能够发挥关键作用、长期产生效益的基础工程和实事项目,努力形成扶贫开发与片区发展互动互促的良好格局。
  强化扶贫互助社规范化建设
  加大挂钩帮扶工作力度
  《意见》要求,按照有序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要求,今年重点对已组建运行的扶贫互助社开展规范化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要对照《徐州市组建运行扶贫互助社政策调整完善的基本程序》、《徐州市扶贫互助社风险防范相关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推进扶贫互助社规范化建设。要按照标准落实好上级财政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和村民交纳互助金的互助资金规模;牢牢把握不吸储、不放贷、不营利、不分红和不跨村经营的“五不准”基本制度;认真执行“十户联保、组借组还,整借整还、一年一还”的运行模式,努力形成“政府监督监管、农民自用自管”的互助模式和运行机制,保证互助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高效运作,确保扶贫互助社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年内,对20个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社会反响较好的互助社进行以奖代补,每个扶贫互助社增加财政资金5万元。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要求把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各类扶贫资金要加快落实到位,用于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要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的报账制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专户运行、统一管理。财政、扶贫部门和帮扶工作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扶贫资金安全足额投入使用;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确保扶贫资金管好用好、发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