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所省属高校首次试点综合评价录取
2015-04-01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15-04-01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记者从高招部门获悉,我省从2015年起,在原省属11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试点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参加试点的高校为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
●综合评价包括五个维度
据教育部门透露,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试点高校将通过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至于综合评价的方法,各个学校都有自己规定。
如江苏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方法是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等级A、B、C分别按5、3、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B、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五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综合评定成绩则是通过“A* 60% + B* 30%+ C*10%”的公式计算所得。其中,A是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江苏省本一线下5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计算综合评定成绩。B.是自主评估成绩,自主评估方式拟采用面试、人机互动等方式,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以及是否符合该校的特色要求;以百分制评分。C是高中阶段平时表现,主要从两个方面考察,即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百分制。
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中,高考成绩占50%,其中,高考语数外三门投档成绩占40%,两门选测科目成绩占10%,具体每门等级折算为:A+等级5分,A等级3分,B+等级2分,B等级1分。该校面试考核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成绩占10%,四门必测科目,一门A等级为2分,二门A等级为4分,三门A等级为6分,四门都达到A等级为10分。综合素质评价占20%,其中,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占10%,学校特色考察占10%。
●考核安排在6月10日至22日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将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将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志愿填报专设志愿栏
6月27日至29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今年,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本一投档前先行投档
据了解,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高校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入选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
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未被录取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包括五个维度
据教育部门透露,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试点高校将通过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至于综合评价的方法,各个学校都有自己规定。
如江苏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方法是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等级A、B、C分别按5、3、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B、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五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综合评定成绩则是通过“A* 60% + B* 30%+ C*10%”的公式计算所得。其中,A是高考成绩,学生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江苏省本一线下5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计算综合评定成绩。B.是自主评估成绩,自主评估方式拟采用面试、人机互动等方式,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以及是否符合该校的特色要求;以百分制评分。C是高中阶段平时表现,主要从两个方面考察,即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百分制。
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中,高考成绩占50%,其中,高考语数外三门投档成绩占40%,两门选测科目成绩占10%,具体每门等级折算为:A+等级5分,A等级3分,B+等级2分,B等级1分。该校面试考核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成绩占10%,四门必测科目,一门A等级为2分,二门A等级为4分,三门A等级为6分,四门都达到A等级为10分。综合素质评价占20%,其中,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占10%,学校特色考察占10%。
●考核安排在6月10日至22日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将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将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志愿填报专设志愿栏
6月27日至29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今年,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本一投档前先行投档
据了解,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高校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入选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
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未被录取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