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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新物业 收费涨3倍

2015-03-28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5-03-28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热线68886888消息(记者 陈陌)解放南路南都国际商务中心3、4号楼多位业主反映,去年10月大楼换了新物业———万园物业,新物业既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也没有进行事前公示,擅自提高收费不合理。
  业主:换了新物业,收费涨3倍
  3号楼业主李先生称,南都国际商务中心共有5栋楼,其中5号楼是一家酒店,“其余4栋应该为商住性质,里面既有办公的也有住家户。”从去年10月开始,大楼物业公司由原来开发商的物业公司换为现在的万园物业。
  去年11月,李先生到物业办公室缴水电费,看到墙上贴着物业费收费标准。“上面显示,从今年1月开始,3、4号楼物业费从每平方米1.08元涨到4元。”李先生称,他当时向工作人员询问,“对方称还没有最终确定。”
  “去年12月我又问了一次,物业工作人员称不调了。但是没多久就发出了通知:从今年1月开始,3、4号楼物业费从原来每平方米1.08元涨到4元,1、2号楼不变。”李先生称,他们之前物业费缴到2014年年底。
  李先生称,因为业主们不能接受这个收费标准,大部分都拒缴。“3号楼大概有50位业主,直到现在缴费的还不到三分之一。因收不上费用,从上个月开始,物业又定了一个折扣———一次性缴全年物业费的6折优惠,半年7折。即便这样我们也不能接受。”但让业主们担心的是,大楼的水表、电表都是一个总表,水电费都是按月预缴到物业,“物业暗示,如果我们不缴物业费就不收水电费。”
  4号楼业主薛先生也表示,物业公司说涨就涨,既没公示也没征求业主意见,而且一下子涨了3倍,无法接受。
  物业:已在物价部门备了案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万园物业负责人王经理,他表示,“因为南都国际1、2号楼是商住楼,3、4号楼是商务楼,性质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所以只是3、4号楼收费涨了。3、4号楼按每平方米4元收取,公摊费用一样,都是每平米0.3元。我们在物价部门备了案。”王经理表示,他们于去年11月在楼道单元信息栏公示了涨价通知,“到年底因为要贴其他通知才撕掉。”至于有业主反对,王经理说,现在房子的产权还在开发商那里,我们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  
  记者向万园物业索要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电话未果,几经尝试也未能联系上开发商。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商住楼还是商务楼,物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价,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协商,合同约定,不用备案。“物业公司如果没经过业主同意而涨价,肯定是不合理的。”
  律师:涨价需经多数业主同意
  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了聘用合同,就可以不经业主同意“任性”涨价吗?对此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付律师表示,虽然物业公司是和开发商签的聘用合同,但物业是向业主提供服务,也是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物业和业主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物业费如何收取就应该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如果业主对目前物业不满意,也可以在成立业委会后另行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