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死亡获赔45万 遗腹子分得14万
2015-03-26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5-03-26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记者 林雪 通讯员 王文睿
前夫魏永军意外身亡,留下80岁的老母亲和儿子,前妻刘冉不忍高龄的婆婆和儿子孤苦无依,搬回来与他们同住。就在破碎的家刚刚开始重回轨道时,前夫的情人却一纸诉状将她的婆婆和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魏永军死亡赔偿金。3月23日铜山区法院审结了此案,最终情人领取了14万元的执行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有了外遇后丈夫丝毫无悔意
刘冉嫁到魏家已经15年了,儿子都已经上初中了,丈夫在外打工挣钱,她在家里务农照顾孩子和年迈的老人。一心持家的刘冉怎么也想不到,丈夫出轨的消息在村子里传遍,而她却是最后知道的人。当她质问丈夫时,丈夫竟理直气壮丝毫没有悔意,还继续和情人来往。最让刘冉无法忍受的是,“小三”丝毫不避讳,甚至经常在自己和丈夫都要休息时打来电话,让丈夫去她那里过夜。有时刘冉不在家,“小三”便主动上门过夜。
为了能让儿子有个完整的家,刘冉向丈夫提出,只要和那女子断绝关系,她不计前嫌。可是没想到妻子的忍让并没有换来丈夫魏永军的悔改,反而提出和刘冉离婚。
跟丈夫在一起的女子张燕,比丈夫小了10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张燕这个名字对刘冉来讲,是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2012年的一天,刘冉收到法院的传票,丈夫起诉离婚了,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在妻子刘冉的反对下,法院没有准予离婚。
而时隔一年后,这对聚少离多的夫妻再次来到法庭,只不过原告换成了刘冉。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纸协议:孩子小星归魏永军抚养,房子一楼归魏永军,二楼归刘冉所有。
前夫摆完喜酒3个月后意外身亡
是什么让刘冉主动要求离婚?一个月后的一场婚礼让这个问题有了答案。2013年6月,就在魏永军离婚之后整整一个月,他和情人张燕在家中摆起了婚宴。
张燕家住邻镇,2012年在网络上与魏永军相识,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第一次离婚未果后,魏永军索性不再避讳自己与张燕的关系,甚至把两人的暧昧短信拿给刘冉看,甚至经常公开拿妻子跟情人比较,这让刘冉忍无可忍,于是决定离婚。
一个月后,魏永军和张燕举办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之后魏永军外出打工,仅过了3个月,噩耗传来:魏永军死了。
情人称怀有遗腹子要分割赔偿款
魏永军是一位铲车司机,在一家石料厂工作。2013年9月2日晚上,魏永军在石料厂驾驶铲车作业时,铲车突然发生侧翻,魏永军身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魏永军去世后石料厂给了一笔45万元的赔偿金,这笔钱交给了魏永军的母亲侯桂兰和儿子小星。依据法律规定,张燕没有与魏永军领取结婚证,虽然办过酒席,在法律上没有形成夫妻关系,这笔钱不应分给她。
得知前夫去世,刘冉为了照顾未成年的孩子和老人,又回到了魏永军的家,当她推门而入时发现房内的物品已被张燕搬得空空如也,80的老人侯桂兰和不满14岁的小星就住在这空荡荡的房子里。
然而不久,刘冉的婆婆和儿子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张燕称自己有了魏永军的孩子,是不到六个月的遗腹子。张燕作为魏永军遗腹子的法定代理人,把侯桂兰老人和小星起诉到徐州市铜山区法院,要求分割赔偿款中的19.5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8万元
张燕和魏永军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张燕的孩子是在魏永军去世3个月后降生的,魏永军的赔偿款依法应当包含这个孩子的抚养费。
2014年4月的第一次庭审中,刘冉代表小星抗辩:这个婴儿并非魏永军亲生。
张燕随即提出,对婴儿进行亲子鉴定。而此时魏永军的遗体已经火化,不能提供亲子鉴定所需的毛发、体液等鉴定所需物质。她进而提出,被告小星是婴儿同父异母的兄弟,可以通过鉴定确定婴儿的父系血缘关系。
而刘冉却拒绝了亲子鉴定的要求。虽然没能做成亲子鉴定,但张燕向法庭提供了结婚典礼的录像、村委会的证明、出生证等证据证明孩子的身份。因为刘冉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同时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推定张燕之子与魏永军具有亲子关系。
经过审理,铜山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侯桂兰和小星支付原告18万元。
经过耐心调解最终给付14万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上诉。因为法院判决的18万元久未得到履行,张燕代表她的孩子向徐州市铜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的被执行人一个是年近八旬的老人,一个是还未成年的初中生,法院很难对他们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查询,也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了两难。
执行法官一次次到刘冉家中,摆事实讲道理,一遍遍告诉刘冉和侯桂兰老人,这钱是给魏永军的遗腹子而不是给张燕的。但两个多月下来,效果并不明显。
2015年春节前夕,法官再次把刘冉、侯桂兰和张燕约到法院,并邀请当地较有声望的老人帮助做工作。通过6个小时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刘冉和侯桂兰老人同意给付张燕的儿子14万元,一周内付清。
3月23日,张燕来到法院,通过转账领取了14万元执行款,三代人的纠葛在法律上画上了句号。
(文中人物为均化名)
前夫魏永军意外身亡,留下80岁的老母亲和儿子,前妻刘冉不忍高龄的婆婆和儿子孤苦无依,搬回来与他们同住。就在破碎的家刚刚开始重回轨道时,前夫的情人却一纸诉状将她的婆婆和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魏永军死亡赔偿金。3月23日铜山区法院审结了此案,最终情人领取了14万元的执行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有了外遇后丈夫丝毫无悔意
刘冉嫁到魏家已经15年了,儿子都已经上初中了,丈夫在外打工挣钱,她在家里务农照顾孩子和年迈的老人。一心持家的刘冉怎么也想不到,丈夫出轨的消息在村子里传遍,而她却是最后知道的人。当她质问丈夫时,丈夫竟理直气壮丝毫没有悔意,还继续和情人来往。最让刘冉无法忍受的是,“小三”丝毫不避讳,甚至经常在自己和丈夫都要休息时打来电话,让丈夫去她那里过夜。有时刘冉不在家,“小三”便主动上门过夜。
为了能让儿子有个完整的家,刘冉向丈夫提出,只要和那女子断绝关系,她不计前嫌。可是没想到妻子的忍让并没有换来丈夫魏永军的悔改,反而提出和刘冉离婚。
跟丈夫在一起的女子张燕,比丈夫小了10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张燕这个名字对刘冉来讲,是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2012年的一天,刘冉收到法院的传票,丈夫起诉离婚了,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在妻子刘冉的反对下,法院没有准予离婚。
而时隔一年后,这对聚少离多的夫妻再次来到法庭,只不过原告换成了刘冉。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纸协议:孩子小星归魏永军抚养,房子一楼归魏永军,二楼归刘冉所有。
前夫摆完喜酒3个月后意外身亡
是什么让刘冉主动要求离婚?一个月后的一场婚礼让这个问题有了答案。2013年6月,就在魏永军离婚之后整整一个月,他和情人张燕在家中摆起了婚宴。
张燕家住邻镇,2012年在网络上与魏永军相识,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第一次离婚未果后,魏永军索性不再避讳自己与张燕的关系,甚至把两人的暧昧短信拿给刘冉看,甚至经常公开拿妻子跟情人比较,这让刘冉忍无可忍,于是决定离婚。
一个月后,魏永军和张燕举办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之后魏永军外出打工,仅过了3个月,噩耗传来:魏永军死了。
情人称怀有遗腹子要分割赔偿款
魏永军是一位铲车司机,在一家石料厂工作。2013年9月2日晚上,魏永军在石料厂驾驶铲车作业时,铲车突然发生侧翻,魏永军身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魏永军去世后石料厂给了一笔45万元的赔偿金,这笔钱交给了魏永军的母亲侯桂兰和儿子小星。依据法律规定,张燕没有与魏永军领取结婚证,虽然办过酒席,在法律上没有形成夫妻关系,这笔钱不应分给她。
得知前夫去世,刘冉为了照顾未成年的孩子和老人,又回到了魏永军的家,当她推门而入时发现房内的物品已被张燕搬得空空如也,80的老人侯桂兰和不满14岁的小星就住在这空荡荡的房子里。
然而不久,刘冉的婆婆和儿子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张燕称自己有了魏永军的孩子,是不到六个月的遗腹子。张燕作为魏永军遗腹子的法定代理人,把侯桂兰老人和小星起诉到徐州市铜山区法院,要求分割赔偿款中的19.5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8万元
张燕和魏永军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张燕的孩子是在魏永军去世3个月后降生的,魏永军的赔偿款依法应当包含这个孩子的抚养费。
2014年4月的第一次庭审中,刘冉代表小星抗辩:这个婴儿并非魏永军亲生。
张燕随即提出,对婴儿进行亲子鉴定。而此时魏永军的遗体已经火化,不能提供亲子鉴定所需的毛发、体液等鉴定所需物质。她进而提出,被告小星是婴儿同父异母的兄弟,可以通过鉴定确定婴儿的父系血缘关系。
而刘冉却拒绝了亲子鉴定的要求。虽然没能做成亲子鉴定,但张燕向法庭提供了结婚典礼的录像、村委会的证明、出生证等证据证明孩子的身份。因为刘冉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同时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推定张燕之子与魏永军具有亲子关系。
经过审理,铜山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侯桂兰和小星支付原告18万元。
经过耐心调解最终给付14万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上诉。因为法院判决的18万元久未得到履行,张燕代表她的孩子向徐州市铜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的被执行人一个是年近八旬的老人,一个是还未成年的初中生,法院很难对他们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查询,也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了两难。
执行法官一次次到刘冉家中,摆事实讲道理,一遍遍告诉刘冉和侯桂兰老人,这钱是给魏永军的遗腹子而不是给张燕的。但两个多月下来,效果并不明显。
2015年春节前夕,法官再次把刘冉、侯桂兰和张燕约到法院,并邀请当地较有声望的老人帮助做工作。通过6个小时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刘冉和侯桂兰老人同意给付张燕的儿子14万元,一周内付清。
3月23日,张燕来到法院,通过转账领取了14万元执行款,三代人的纠葛在法律上画上了句号。
(文中人物为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