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徐州新闻 > 民生 > 正文

新手辅导朋友孩子学车同被罚

2015-03-04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5-03-04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霍雷 通讯员 云交宣)李某去年拿驾证,到今年3月3日实习期满。3月2日,她借车帮朋友的小孩在道路上练车,坐在副驾上当教练,结果被交警查获。
  3月2日下午3点半,云龙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李龙正在昆仑大道上巡逻时,发现一辆灰色轿车车速缓慢,晃晃悠悠,走走停停,行驶轨迹十分不规范,于是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请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闫某吞吞吐吐并朝副驾驶座看,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目前正在考,已经过了科目二,马上就要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想在考科目三之前在路上练练。民警看到车后座上还有两人,经询问,都是在一块练车的。副驾驶座上坐着一名看起来像“教练”的女子。民警要求该女子出示驾驶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民警打开女子李某的驾驶证发现,其驾驶证记录显示实习期至2015年3月3日,也就是说,这位拿驾驶证不到一年的新手,竟然当起了教练,正在“辅导” 准备考驾证的学员上路练车。李某表示,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车是借的,打算帮助这几个朋友的小孩练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李警官表示,李某并未取得教练证,只有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
  民警已依法将李某的驾驶证及其轿车扣留,李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驾驶员闫某因无证驾驶,也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