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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女友移情别恋 匕首捅向她

2015-02-28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5-02-28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辛安然 通讯员 杨亚琼 冯玉荣)因不甘心恋人“移情别恋”,小伙匕首刺伤女友。近日,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发现女友与同事言语暧昧
  去年,王某与被害人张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后王某在去安徽打工的过程中发现,张某与同事郭某很暧昧,两人经常聊天到很晚,并且以“宝贝”互称。王某十分生气,当天便赶回徐州,想找张某问清楚。当天晚上,在某广场,王某与张某因此事言语不合,王某将张某的嘴打破,张某随即提出分手,之后不再与王某联系。
  去年4月的一天,王某在家翻抽屉,找到朋友之前送给他的一把匕首,决定晚上再去找张某聊聊。当天王某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喝了一杯白酒和三四瓶啤酒,随后骑摩托车来找张某的朋友胡某。
  将张某多处捅伤
  原来王某怕张某不愿意告知其几点下班,和谁在一起,便先找到其好朋友胡某,让胡某打电话给张某。当听到张某正在和郭某在一起时,王某怒从心起。王某打电话给张某,问:“咱俩还能和好不?”张某说:“不知道。”王某很生气:“我要杀了你!”挂了电话,王某来到张某家小区,在张某所住单元的3楼半拐角处等她。
  当晚9点30左右,张某的同事郭某和刘某送张某回到所住单元楼下。张某走到3楼时,王某从楼上冲下来,捂住张某的嘴并持刀对张某身上乱刺,将张某左胸部、左上臂、腰部捅伤。听到张某的母亲开门下楼的声音后,王某逃跑,在逃跑途中被郭某和刘某抓获。经法医鉴定:张某左胸部的损伤属轻伤。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0万元。王某表示已经赔偿了被害人1万元医疗费,关于民事部分,愿意与被害人张某进行调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有故意杀人动机,对张某致伤部位也是身体要害部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行为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5757.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