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本月启动
2014-03-03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14-03-03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肖慧)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报名已基本结束,本月我市江苏技师学院等11所承训院校同时开课,目前不少退役士兵咨询关于经费、资格证等相关事宜,记者就此采访了市退役士兵服务中心。
据悉,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形式,学制一般为2年。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工院校中级班毕业证书;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高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证书;参加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农业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高等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也可自愿参加中级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年75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40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55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
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75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400元,生活补助费350元。
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根据《江苏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民安[2005]2号)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者,投档总分可增加30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征集的士兵退役后,其中选择回原学校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原来总计是9000元,现在调整为5000元。
据悉,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形式,学制一般为2年。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工院校中级班毕业证书;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高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证书;参加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农业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高等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也可自愿参加中级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年75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40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55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
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75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住宿费400元,生活补助费350元。
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根据《江苏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民安[2005]2号)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者,投档总分可增加30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征集的士兵退役后,其中选择回原学校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原来总计是9000元,现在调整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