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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7天加班工资市区最低1000元 铜山区860元

2013-09-26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13-09-26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陈娟 通讯员 席卫东)国庆节放假7天,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如果7天全加班,徐州市区最低加班费为1000元,铜山区和五县(市)最低加班费为860元。
  国庆假期为10月1日至7日,其中1至3日为法定假日,4至7日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如果不能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目前,徐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铜山区和五县(市)为1100元,以每月计薪21.75天计算,今年徐州市区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国庆节期间法定假日加班,日最低加班工资176.55元,铜山区和五县(市)为151.72元;徐州市区用人单位安排休息日加班且在半年内不能补休,日最低工资117.7元,铜山区和五县(市)为101.15元。如果7天全加班,且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徐州市区最低加班费为1000元,铜山区和五县(市)为860元。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国庆节的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最低标准,否则,劳动者可向各级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8580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