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起停发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2011-04-29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11-04-29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4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二届二次会议,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积金贷款范围。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5月1日起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范围及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进行规范。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我市审议通过贷款政策调整:(1)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比例暂不低于50%,贷款利率暂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2)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借款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息记录进行认定,其他情况不予认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范围及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进行规范。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我市审议通过贷款政策调整:(1)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比例暂不低于50%,贷款利率暂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2)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借款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息记录进行认定,其他情况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