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2011-03-30 来源: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编辑:
2011-03-30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 通讯员 苗青)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消费知识教育,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徐州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消费者协会从即日起到6月1日,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据了解,“消费维权服务站”按照学校归属地,由辖区直属工商局、工商分局设立,并遵循“谁建站谁管理”的原则。“消费维权服务站”站长由校长(园长)担任,另确定1名教职员工、1名学生家长担任联络员。“消费维权服务站”对场所设置有明确要求,要有“五个一”,即一个相对固定场所、一块牌匾、一部相对固定联络电话、一本登记簿和一块宣传栏。“消费维权服务站”联络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向学生、儿童宣传消费知识,指导科学、合理、安全消费;解答学校师生咨询,指导学生进行消费投诉;对发现的消费安全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定期对联络员进行培训;工商部门行政管理、消费者协会定期深入学校、幼儿园讲解消费安全知识。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主动和当地教育部门及辖区学校沟通联系,积极帮助学校做好建站的准备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认真解决建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消费投诉、受理、处理、反馈、归档和报送工作制度。
同时,教育部门要求学校主动提供人员、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的配备,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校园“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规范运行。
据了解,“消费维权服务站”按照学校归属地,由辖区直属工商局、工商分局设立,并遵循“谁建站谁管理”的原则。“消费维权服务站”站长由校长(园长)担任,另确定1名教职员工、1名学生家长担任联络员。“消费维权服务站”对场所设置有明确要求,要有“五个一”,即一个相对固定场所、一块牌匾、一部相对固定联络电话、一本登记簿和一块宣传栏。“消费维权服务站”联络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向学生、儿童宣传消费知识,指导科学、合理、安全消费;解答学校师生咨询,指导学生进行消费投诉;对发现的消费安全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定期对联络员进行培训;工商部门行政管理、消费者协会定期深入学校、幼儿园讲解消费安全知识。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主动和当地教育部门及辖区学校沟通联系,积极帮助学校做好建站的准备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认真解决建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消费投诉、受理、处理、反馈、归档和报送工作制度。
同时,教育部门要求学校主动提供人员、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的配备,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校园“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