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丰县季明惠:有情有义交通协管员
编号:
    季明惠同志,男,现年30岁,汉族,高中文化,现任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交通协管员。
   
    2007年元月27日晚8时许,丰县赵庄镇小刘庄村村民刘某驾驶鲁H10041号面包非法从事客运运输,行驶至张五楼转盘处时,发现路边有执勤交巡警,刘某自知其驾驶的面包车没有营运证,为躲避检查,加速闯卡沿丰沙公路向南逃窜。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超速行驶,而且行车状态十分不稳定,判断有醉酒驾车或其他违法嫌疑,民警遂依法进行尾追喊话,刘某拒绝接受检查,继续在丰徐公路丰县收费站闯卡逃窜。晚8时30分,刘某驾驶面包车经丰徐公路、丰套公路上丰黄公路行至宋楼镇渠坑村村北,正在该路段设卡执勤的李寨中队民警肖锋、交通协管员季明惠依法示意停车检查,刘某再次加速准备逃跑,由于车速过快和操作失当,刘某驾驶的面包车径直朝站在值勤点的执勤民警肖峰及其身后的执勤警车驶来,千均一发之际,站在警车另一侧的季明惠同志一个跨步,跃上前来,奋力将肖峰推开,而自己被急驶而来的面包车撞倒在地,当场昏迷。经医院全力抢救,季明惠同志持续昏迷四天后终于苏醒过来。季明惠同志危难之际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危险留给自己,彰显了新时期“有情有义”的丰县人精神,其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县公安局授予季明惠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徐州市维稳办主任、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郑广银,县委书记赵保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雷等领导同志专门看望慰问了季明惠同志。
 
    季明惠同志参加交通协管工作七年来,季明惠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交通协管工作任务,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名,纠处交通违法行为九万余起,为群众和过路司机做好事实事百余件,先后四次被评为优秀交通协管员,收到群众送来锦旗、感谢信11次。在丰县第五届“新人新事”评选中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