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见习记者 张元涛) 记者昨获悉,为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市将对工业布局进行调整,科学划定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区域。明年起,市政府不再对市区下达工业项目考核任务。
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
根据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定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区域,并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实行优化开发;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自然保护区和资源环境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实行禁止开发。
3年搬完二环路内重污染企业
我市将用3年时间完成对二环路以内地区的重度污染企业的搬迁,同时启动三环路以内地区高能耗、高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整体搬迁。2010年底前,除不能搬迁企业外,基本完成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逐步淘汰落后生产线
我市将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彻底淘汰土焦和改良焦炉设施,逐步淘汰立窑等落后的水泥生产能力;2007年前重点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等落后能力;2008年底前,淘汰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年加工80万张以下的制革以及年产1万吨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产线;2010年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等落后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