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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师范大学教授陈延斌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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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徐州网 2006-3-24 7:32:39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
立身处世之本 社会进步动力
记者 肖慧 通讯员 叶炜
徐州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陈延斌教授在谈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时提出:荣辱观是荣誉观与耻辱观的辩证统一,正确地对待荣誉,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便能“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的基本前提。在社会主义社会,荣誉观具有三个鲜明的特性。
第一,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的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在根本上的一致性,决定了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彼此一致、互为条件。一方面,集体荣誉是个人荣誉的保证和归宿。一个人的能力再大,离开了社会和集体,也将一事无成。许多先进模范人物在受到表彰奖励时,总是将成绩和荣誉归功于祖国、人民,归功于共同奋斗的集体,这并非过谦之词,因为个人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和集体为自己提供的条件和帮助,个人的荣誉中凝结着集体的心血。另一方面,个人荣誉也是集体荣誉的组成部分。集体由个人组成,集体的荣誉要靠每个成员的努力。一个明显例子就是徐州下水道四班的工人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与努力耕耘为集体赢得了很多荣誉,但是这个荣誉是由“四班人”共同创造的。
第二,争取荣誉与履行义务相统一。正确的荣辱观是建立在忠诚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义务的基础上的。正确的荣辱观鼓励人们争取、珍惜荣誉,更强调衡量荣誉的根本尺度就是看对人类、对社会的贡献。现阶段,全国人民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每个成员来说,履行自己对祖国和人民的义务,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作出更大的贡献,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无上光荣的事情。谁付出了劳动,谁做出了贡献,谁就受到社会、他人的赞誉和褒奖。反之,企图不通过辛苦劳动、不履行义务,而靠不正当手段欺世盗名,贪图不应得到的名利,最终只会得到耻辱,这是被历史无数次证明了的。
第三,珍惜荣誉与保持谦逊的统一。凡是正常的人,都希望得到荣誉,免遭耻辱。珍惜荣誉,反映了人们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对自己人生价值的关心。如果人们能将作为社会评价和自我心理满足相统一的荣誉视若自己的生命,他一定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能够为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完善道德人格不断进取的人!荣辱感既是个人立身处世、事业发展的内驱力,也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所以,我们鼓励社会成员追求荣誉、珍惜荣誉。然而,在得到荣誉之后,是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还是谦虚谨慎更加努力,往往是衡量一个人觉悟程度、修养水平高低的标志。有人取得一点成绩就骄傲自满,沾沾自喜,而有人却能够将荣誉作为继续前进的动力,戒骄戒躁,向荣誉的更高峰攀登,表现出高尚的道德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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