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7年度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启动,年收入超过12万元必须申报
■炒股炒基金收入也在申报范围内,但这不是要对炒股所得征税
股票没变现不算年收入
●核心提示
我市2007年度高收入人群个税自行申报工作日前已悄然启动。对于众多今年在股市投资中大赚了一笔的股民和基民来说,目前最关注的就是,他们的这项收入是否应计算在应税所得之内?而让更多需要申报者关注的是,高收入人群个税自行申报在今年是否有变化?税务部门如何为申报者保密等等。记者昨日为此采访了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
去年6162人自行纳税申报
记者:我市2007年度高收入人群个税自行申报工作日前已启动,目前税务部门依据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怎样把握?都包括哪些内容?
地税人士:依据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年所得超12万元的纳税人要进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记者:今年是高收入人群个税自行申报工作第二年,去年我市第一次实行该政策时,有多少高收入市民主动报了税?
地税人士:2006年是我市首次开展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市地税局非常重视,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软件、重点纳税人管理软件为平台,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全面排查。截至4月,全市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6162人,补缴税额257.49万元。
炒股收入也在申报范围内
记者:今年股市是个大牛市,在股市上狠狠赚一笔的股民、基民非常多,这部分市民目前最关心的就是股票、基金所得怎么申报?国家是否要对炒股所得征税?
地税人士: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1月公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其是否已经按规定足额缴纳了个税,均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也就是说,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炒股,如果赚钱了,纳税人就必须申报炒股所得。但是如果年收入本来不满12万元,而在股市中赚的钱加起来超过12万元,就必须要申报。
但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税务部门要求高收入者申报炒股所得,并不是为了要对炒股所得征税,只是要收集个人收入信息,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的说法,不过如果个人故意隐瞒不报,一旦查出将受到相应处罚。
股票没变现不需要申报
记者:很多股民都没有将股票短线卖出,而是持长线,那么没有变现的股票是否算年收入?
地税人士:计算股票收入,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即为申报所得数额,如果为负数,则申报为零。对于跨年度持有的股票,虽然市值增加了,但是由于没有卖出,因此是不需要申报的。就是说股市里还没有获利套现的钱不在申报范围之内。另外,如本人的证件被他人借用,并已经在证券公司开户用于炒股,就要提高警惕。因为如果自身收入加上股市收入超过了12万,就要申报。
税务部门为纳税人保密
记者:不少人现在最关心的是申报后自己的财产等有关情况被泄露,税务部门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避免申报资料泄露?
地税人士:如果一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没有依法为纳税人保密,外泄了纳税人的有关信息,按照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在受理、录入、归档、保存等环节也都有一套严格的保密措施。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的纳税信息资料泄露,可以向地税12366投诉。
每年1月至3月期间申报
记者: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呢?
地税人士:按照规定,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申报。以今年为例,2007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记者: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到什么地方申报呢?
地税人士:市区范围内受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邮寄纳税申报,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的地点在解放北路8号楼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解放路服务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窗口,各县(市)、贾汪区受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地点在各县(市)、贾汪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窗口。
不及时申报将负法律责任
记者: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哪些相应的法律责任?
地税人士:一方面,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记者:我市地税机关如何检查个人的收入情况?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地税人士:我市税务机关对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烟草、房地产、中介机构、民营经济投资者等高收入个人都进行了重点管理与监控,这些行业高收入者不纳税申报将遭到追究。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多项措施确保申报开展
记者:税务机关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申报期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呢?
地税人士:我市地税机关将在年底前,通过多种方式将个税申报表发放到方便纳税人取用的场所,如挂到地税机关网站,摆放在办税服务厅,送到高收入个人较多的单位等等。在解放北路8号楼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解放路服务厅设置专门接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窗口,方便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表以及办理补税、退税、抵税事宜。
另外,我市地税机关将开辟各种申报途径。今年,主要推行邮寄申报和办税服务厅申报方式,今后,在条件成熟后,将建立网上申报系统,推行网络申报。我市地税机关已经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明细申报工作,掌握了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纳税信息,并按人建立了档案,通过汇集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记者:有少部分纳税人担心申报后可能重复缴税、多缴税,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地税人士:不会。其实申报与纳税是两个概念,纳税人只要按税法规定的要求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不会重复征税,甚至还会根据申报内容退还此前多征、多收的税款。只有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而没有足额缴税或者代扣代缴税款不足的才需要补缴。
记者 朱友钦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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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行纳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