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
“喂,是夜话礼仪公司吗?我想找个人聊聊天。”
“好的,你在哪里?”
“我在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到了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是136151****”
“马上过去,你稍等。”……
这是昨天下午本报记者暗访时,与一家礼仪公司通话的部分内容,这家礼仪公司在没有询问记者身份证号以及所在具体宾馆名称的情况下,就给记者谈好价钱,并立刻指派一位陪聊女赶过来。这项针对陪聊女的调查,源于12月12日上午市公安局发布的“11·30”抢劫杀人案,被杀的是一位年轻的陪聊女,今年才19岁。

■案情再现
陪聊女死在宾馆沙发后
11月30日14:48,云龙公安分局新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某星级大酒店1009房间内发现一具女尸。经勘查,死者为女性,颈部有一明显刀伤,尸体被置于沙发后面。
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小组。顾林岗局长多次调度案件侦破的进展,听取工作汇报,并批示“集合优势兵力,多警联动,在最短的时间内破获此案,消除影响。”
经过侦查,查明被害人是魏某某,生于1987年7月13日,现在一家礼仪公司做陪聊小姐。与此同时,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确定案发时间入住1009房间的是一名30岁左右、身高1.70米左右,稍胖、戴近视眼镜的男子。
■案件告破
3天后嫌犯在家中被捕
前期侦查工作虽然明确了尸源,并且提取了嫌疑人的照片,但1009房间的嫌犯所登记的身份,名为“王伟”,所用的身份证也是伪造的,嫌疑人身份无法确定。
民警通过进一步走访,发现重要线索,并通过警务综合查询比对系统,认定“王伟”的真实身份为王志(化名),山东人。
犯罪嫌疑人明确后,专案组立即印制协查通报并发往友邻城市公安局,迅速抽调刑警支队、云龙刑警大队、新生派出所的精干民警成立抓捕小组,调配专用车辆,由云龙分局王自成政委带队前往山东省诸城市嫌疑人住址附近蹲点守候。抓捕小组民警经过一天一夜的守候,终于在12月3日上午,在家中将王志抓获。
经突审,王志供述:11月30日上午9时,他持刀胁迫陪聊小姐魏某某喝下其准备好的“药水”,实施抢劫,遭到魏某某的抵抗后,遂将魏杀害后逃离现场。至此“11·30”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嫌犯供述
第一单“买卖”就是要找陪聊女下手
参与抓捕指挥行动的王政委在回徐州的车上和嫌犯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谈话。王志说,在他的印象中,那些陪聊女都很有钱,所以在寻找自己第一单“买卖”的对象时,王志选择了陪聊女!
王志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父辈和姐姐的呵护让他在优越的环境中滋生了好逸恶劳的恶习。2003年王志下海做生意以来,亏空20余万元无法弥补。扭曲的个性、对金钱的渴望与迷惘的前途交织在一起,使他萌生了杀人抢劫的歹念。他把徐州作为自己罪恶的始发地,而抢劫陪聊小姐就成了他为自己定做的第一桩“买卖”,在下药抢劫未果的情况下,凶残地割下了致命的一刀,经过掩饰之后,开始了短暂的逃亡之路。
“我这个人干啥啥不成,做生意又吃不了苦,也没能耐,欠了不少钱根本没法还,才想起了抢劫的方法。在逃走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在提心吊胆,害怕被警察抓住,我早就预感到我会有今天,但是没想到这么快。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志的这段话让王政委印象很深。
案子虽然破了,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深刻的,陪聊女这一行业在引发诸多争议的同时,从业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是令人担忧的一方面。
昨天下午,记者就电话连线了一位在徐州从事陪聊业务两年多的淮北女孩霞。
■对话陪聊女
她们的安全意识令人担忧
记者:听说11·30抢劫杀人案了吗?
霞:听说了,做我们这行的都知道。
记者:害怕吗?
霞:这有什么好怕的,要怪就只能怪她(魏某某)不小心。
记者:那你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做?
霞:跑,要不就大声喊。客人递的水不喝,保持谨慎呗。
记者:你们接到客人电话后,事先还要准备什么吗?
霞:我们这行竞争很激烈,多一个客人就多一份收入,哪还能挑三拣四。一般都是接到电话,按照客人所说的地址过去就可以了。
记者:公司也不问你们的去处?
霞:回来交给公司中介费就可以了,公司才不问你到哪里去了呢。
记者:客人有特殊需要,你们会拒绝吗?
霞: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所知道的陪聊女只是很单纯的陪客人聊天、购物、旅游什么的。至于从事其他交易的陪聊女,肯定有,但我不能告诉你是哪家陪聊公司。
记者:如果我现在约你出来,任何地方你都会过来?
霞:当然了,只要你给钱。
采写 本报记者 王彬
摄影 本报记者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