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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黄牛”抢生意一人丧命一人入狱
法官点评:做非法生意,用极端手段竞争,自然没办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2007-12-10    来源: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前往徐州社区参与讨论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陈新颖 通讯员 张成 马伏新) “当时我只是想教训他一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抢我的生意!”现在,方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懊悔不已。

  方某和张某都在铜山县某闹市区当“黄牛”——帮人办高价车辆入户手续。方某说,选择这个行当也是迫不得已,只为混口饭吃。由于本身见不得光,彼此之间还得互相提防,但即使这样,互抢生意的事情仍时有发生。

  今年3月的一天上午,生意清淡,一中年男子走到方某跟前,“生意来了”。但该男子说没带够钱,下午再过来,方某还跟他约好了时间。下午2点多,方某吃完午饭回来,看到那名男子提前到了,正和张某交谈,见到张某“戗行”,方某赶紧上前阻拦。张某说,是客人自愿找他的。结果,两个人厮打了起来,好不容易才被围观的人拉开。

  由于块头没张某壮,方某不但丢了生意还吃了亏。事后,方某越想越气,打电话给哥们儿朱某,说:“弟弟我被人欺负了,带几个人去教训教训那家伙。”朱某接完电话,带着几个人就赶了过来,方某指着张某喊道:“就是他!揍!”张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计重拳打倒在地,接着,朱某等一群人对张某又是一阵拳打脚踢,一会儿功夫张某就昏了过去。

  方某知道事情“闹大”了,赶紧逃回家,想了整整一夜后,他决定投案自首,还主动支付了15万多元的医疗费用。但是,重伤的张某在医院强撑了半个月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方某和朱某因为纠集他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均被法院判决12年的有期徒刑。审理法官对方某的案子有着很深刻的印象,他说,归根结底是因为方某当初没有选择一个正当的职业,在非法的环境中没有办法获得正常的法律保护,才采取了这样极端的竞争手段,到头来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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