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自即日起,本报开通“我经历的荣耻故事”讲述热线(82345678),欢迎广大读者向我们讲述您的荣耻亲历。
记者 李晓航
荣 拾遗还物不留名
4月21日,本报热线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感谢电话,来电的张先生希望通过本报,找寻并感谢20日晚在其居住的小区门前停车静候、送还他笔记本电脑的好的哥。
4月20日晚,张先生与一帮好友在饭店聚餐。聚餐结束后,张先生在酒店门前打的回家。由于当时自己喝了点酒,出租车开到小区门口时,略带醉意的他付了车钱后便匆忙下了车。进家门后才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忘在了出租车里,急得张先生立即下楼,向小区门口跑去……
张先生称,由于没有向出租车司机索取发票,又未记住其车牌号,自认为找回电脑的可能性不大。然而,当他来到小区门口时,看到的一幕却让他终身难忘!此时,那位载他回家的的哥,正提着他的笔记本电脑守在出租车旁。张先生说,或许是因为激动,在接过自己电脑的那一刻他已说不出话来。他记得当自己询问的哥的姓名时,那位的哥只是简单地向他挥了挥手,随后就发动起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电话中,张先生略带悔意地说,自己接过电脑还未来得及说声“谢谢”,好心的哥就走了。他对那位的哥拾金不昧的精神表示敬意,也为徐州能有这样诚实守信的的哥而骄傲!
辱 合买股票骗朋友
近日,70多岁的市民刘朋(化名)来到本报,向记者叙述了自己经历的一起长达5年的民事财产纠纷案。
1995年,刘朋和好友黄平(化名)合伙买股票,刘朋花10840元认购了3000股深新都股票。由于刘朋对股市一窍不通,就把钱放在黄平的账号上,由黄平来负责操作。当时他们认购的是原始股,暂不能上市交易,到2000年8月,深新都股上市交易时,每股价格由2.71元暴涨到14.19元。刘朋喜出望外,对黄平感谢不已。谁知道黄平要把刘朋投资的10840元钱退还给他,说根本没动用这笔钱,股票全部是黄平用自己的钱买的。刘朋简直气晕了,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刘朋于2000年底将黄平告上法庭。经过泉山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多次审理,2005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黄平按照2000年8月28日深新都股票价格,赔偿刘朋损失44698.5元。
2006年3月,刘朋终于从黄平的手中要回了应属于自己的财产。刘老先生告诉记者,当他面对到手的4万多元现金时,心中却一阵酸楚,因为这些钱摧毁了他与黄平之间30多年的友情!
记者点评:一边是诚实守信的的哥拾金不昧,一边是多年好友贪图钱财见利忘义,两个对比鲜明的故事强烈折射出在构建和谐社会期间,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