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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切病人卵巢 医院赔偿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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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徐州网 2005-12-22 7:54:55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 |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 (记者 肖慧 通讯员 张尊敬)日前记者获悉,一起医院擅自割掉患者卵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侍某各项费用15.36万元。#4j中国徐州网(www.cnxz.com.cn)+3m #4j中国徐州网(www.cnxz.com.cn)+3m 6年前,家住睢宁县的侍某到该县某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子宫肌瘤收住入院。侍某丈夫与医院签订子宫全切除手术议定书并依约如期进行手术。侍某出院两三天后即感到偏头痛、头晕、全身出汗并伴有腹痛。侍某夫妻遂至医院询问手术医师,始知医院竟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双侧卵巢全部切除。后经法医鉴定,侍某双侧附件被切除所造成的损伤构成四级伤残。侍某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4j中国徐州网(www.cnxz.com.cn)+3m #4j中国徐州网(www.cnxz.com.cn)+3m 法院经调查后认为,侍某当时的卵巢病变并不存在危及生命的紧迫危险。实际情况是其卵巢病变在切除前并未确诊,而是术后数天医院才给出病理检验报告,而该报告显示并没有恶变。医院在未经充分检查,且未经患者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切除卵巢的决定,是盲目和不负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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