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亚宁
在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开展了农村居民示范点规划和村庄治理试点。建设新型民居,需综合分析村镇所处的特定环境与其所具备的地理位置、文化背景、资源状况等特殊条件,重视村镇建设的人文内涵的传承,防止“千村一面”。
村镇建设人文内涵不但体现在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功能布局、生态环境、文化品位等宏观方面,还体现在建筑的设计创意、造型风格、民族特色等具体的艺术形式上。村镇特色最直观形象的体现就是建筑风格。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文化融合当地自然环境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建筑风格。如江南小巧玲珑的民居与北方厚实的四合院就是两种风格迥异的特色建筑。北方厚重的单体平房和四合院,华中封闭的天井和马头墙,西南山区的杆栏式木楼和竹楼,西藏粗犷的平顶碉房,云南“一棵印”,福建“土楼”和西北窑洞这些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民居,都是几千年来我国劳动人民遵循自然规律营造的安居环境,它们贴近自然,利于生态平衡,具有浓厚的地方风格。建筑风格也是乡土文脉的物质表现,是属于村镇的本质特色。
保护文化传统,挖掘历史文脉,有利于提高村镇的文化品位,并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使文化传统成为丰富的“财源”。村镇的建设应从建筑风格特色及文化与传统特色等方面着力培养,文化与传统特色的形成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挖掘历史文脉,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积淀;二是依托传统文化背景,创造具有时代气息的新文化。只有在新的层次上继承传统民居建筑的优秀思想和手法,才能发展和创新出能够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民居建筑,强化村镇的建设特色。
传统村镇绝非建筑和环境的简单叠加,而是有着鲜活生命力的文化存在,有其明确的具有特色的文化主题。每一个传统村镇的发展都应该从自己的历史脉络出发,从特色农业、特色村落的角度出发,研究适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模式,利用传统特色,发展特色经济。村镇建设不能以牺牲文化传统为代价来换取表面的、村民不支持的村容美观。还要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目标和任务是全面、系统和完整的,村镇建设规划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