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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冬供暖如何收费?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
| 2008-11-04 来源: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前往徐州社区参与讨论 |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报讯 (记者 崔强 周爱田) 冬季供暖进入倒计时,今冬供暖收费有了新说法,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市区居民集中采暖价格将依据价格部门的相关规定,试行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强调,今冬采暖价格试行供用双方协商确定,不是放开价格,而是改变管理方式,由政府确定具体价格水平改为制定作价办法,规范供暖方价格行为。对供热单位能按实计量的水、电、气费用,须据实核算进入成本。对供热单位人员工资、管理费、折旧费等,物价部门规定了综合费率为6%-10%;按表计费的小区实行两部制热价,并对基本热费率相应做出了30%-60%的规定;按面积收费的小区,其收费范围按“统一、规范、公平”的原则,充分听取用户意见,可协商确定;在冬季采暖前,供热单位可预收当期采暖费用,待供暖期结束后,在一定时间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每到冬季,供暖就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为此,本报今起开通“冬·暖”热线,如果你不是集中供暖用户,那么家庭用暖你选择了哪种方式?如果你是集中供暖用户,你对集中供暖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你有什么感受和想法,都可拨打85693538告诉我们,和广大读者一起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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