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名申购人符合购房条件 ■明日起各单位领取预缴款通知书和购房顺序号 ■11月6日起申购人凭证件按程序办理预缴款 ●相关链接
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位于鼓楼区沈孟路以南、荆马河南路以北,工程规划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包括100套廉租住房,总投资3亿元左右,小区按照“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原则,建设东西两个片区。西部片区建设6个组团,东部片区建设2个组团,主出入口设置在南侧荆马河桥上。小区住宅有10余种户型,户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小区内设物业、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该工程于2007年6月11日开工建设,现主体已封顶,预计明年5月份竣工交付使用。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郭冰 通讯员 陈军 王鑫)我市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明日开始进入销售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各单位凭相关证件到徐州市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办公室领取本单位申购人《购买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预缴款通知书》及《徐州市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顺序号》。申购人11月6日-26日凭有效证件按有关程序办理预缴款业务。
按照以前电脑抽号顺序和轮候制原则,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将解决电脑抽号顺序号为2181-3215号的申购家庭(根据文件规定,13户劳模、烈属已优先解决)。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我市对有关申购人家庭情况进行了10天公示。市房管局对申购人家庭情况有关反馈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并经市经济适用(解困)住房领导小组再次审核确认,共有1018名申购人符合购房条件。各单位于10月25日至11月5日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徐州市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办公室(戏马台东坡广场)领取本单位申购人《购买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预缴款通知书》及《徐州市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顺序号》,并务必在2007年11月5日前发到申购人手中。
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申购人预缴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预缴款时间为11月6日-26日。地点:市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办公室(戏马台东坡广场)。需携带证件:《徐州市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购房资格顺序号》;申购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1.申购人持以上证件到市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办公室开据预缴款凭证;2.申购人到交通银行市区各网点缴款,银行开据已缴款凭证,逾期未缴款的视为自动放弃;3.申购人持已缴款凭证及《徐州市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购房资格顺序号》到市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办公室领取《徐州市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收回《徐州市第三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购房资格顺序号》,并登记备案;4.预选房时间请注意新闻媒体及市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办公室门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