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冯敏)本报曾报道了关于《徐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对于什么是廉租住房以及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和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进行了详细报道,但仍有不少读者对一些政策不理解,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
实物配租的廉租房租金标准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东苑居住区200套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即按照1998年度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执行。
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是对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按照应享受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发放租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经批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0元的标准向保障对象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其中无房的按10平方米全额计发,未达标准的按原住房面积与10平方米的差额计发。1人户按2人补,2、3人户按实补, 4人户以上的按4人补(几人户是指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实际人数)。
当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承租的房屋月租金高于市房产管理局发放的月住房租赁补贴时,差额部分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当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承租的房屋月租金低于市房产管理局发放的月住房租赁补贴时,市房产管理局按实际月租金支付住房租赁补贴。
例1:李某为我市批准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享受低保的人数为3人,家庭无房,在市区租住一套住房,月租金350元。家庭应补贴面积=3人×10㎡/人=30㎡,应享受补贴金额=10元/㎡×30㎡=300元,那么市房管局每月把3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定期通过银行汇入房东的账户,李某每月只要把差额的50元交给房东就可以了。
例2:赵某为我市批准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享受低保的人数为5人,现有一套使用面积为14平方米的私房。因居住拥挤,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后,又租住了一套稍大的住房,月租金400元。按规定,4人以上户按4人计,家庭应享受补贴面积=4人×10㎡/人-14㎡=26㎡,应享受补贴金额=10元/㎡×26㎡=260元。那么,市房管局每月把26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定期通过银行汇入房东的账户,赵某每月只要把差额的140元交给房东就可以了。
办理住房租赁补贴手续程序
(1)经批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市房管局向其发放《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知书》;(2)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根据实际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租住房屋,与房屋的出租单位(人)订立房屋租赁意向后,报市房管局审查,经审查同意后,与房屋出租单位(人)订立市房管局提供的《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报市房管局备案;(3)携带已签订的《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所承租房屋的《产权证》(或房屋租约本)及房屋出租单位(人)在徐州市交通银行开户的存折复印件,到市房管局签订《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确定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金额;(4)市房管局开具《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领取通知书》交给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其转交房屋的出租单位(人),作为房屋出租单位(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依据;(5)市房管局将根据测算过的租赁补贴额按月划给房屋出租人在交通银行开设的存折内,以冲抵房屋租金。
租金核减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对租住国有直管公房的城市低保对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按1995年7月1日前的公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2平方米,其超出部分的租金减免30%。租住单位公有住房的,也应按此减免政策执行,若租金支出高于房改租金减免政策标准的,按房改租金政策执行。
例如:黄某为我市批准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的家庭,享受低保的人数为3人,现承租一套公有住房使用面积20平方米,目前公房租金标准为2.3元/㎡。核减前应交房租=20㎡×2.3元/㎡=46元,核减后应交房租=20㎡×1994年度房租0.3元/㎡=6元,核减的房租=46元-6元=40元,那么,黄某一家每月核减的房租为40元。
申办租金核减方法
经批准享受租金核减的公房承租人,持《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公房租约本向公房的经营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房的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后,即可办理当年度的租金核减。
廉租住房退出机制
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1)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5)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6)连续三个月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