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快推进“两个率先”进程,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徐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近期抓紧建立100人左右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者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以下简称“三总师”)。
二、选拔范围
在市属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已经改制的原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骨干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市及各县(市)区有关党政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
三、基本条件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勤勉敬业,廉洁从业。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国内国际经贸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
3、具有在市属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已经改制的原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的经历,担任中层正职时间2年以上、担任中层副职时间3年以上;具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的经历;具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的经历;在市及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熟悉企业管理及资本运作且具有在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的经历。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三总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年轻经营管理人才,对综合素质好、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选拔培养。
市属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已被列为副处级后备干部的人员,以及已被列入市属企业经营者人才库、现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列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情形的,不得列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四、基本程序
个人或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素质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培养锻炼;推荐使用。
五、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9:00-下午5:00)。
六、报名地点
徐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宣武路33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六楼)。
七、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两份);(2)其它能够证明自身能力、业绩的材料;(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联系电话:83733302 85806629
本简章由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政府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政府国资委党委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