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正文 调整字体: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图)
中国徐州网 2005-12-28 8:42:17 新华网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图)

     2005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田凤山受审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图)

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图)

田凤山受贿被判刑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田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依法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凤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田凤山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

网名:
邮箱:
内容:
查看评论
声明: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评论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本声明条例的权利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新闻搜索
关键字:
类 别:
推荐内容
·我市79件组国宝级文物下月赴京展出[图]
·发短信忘拨“106” 手机费被扣10余元
·小学生校门口被玩伴砍伤 行凶者未成年无法制裁
·“银行睡眠账户”占用系统资源 影响金融运作
·我市近40天未出现降水 为近两年来少有
·我市20万人已换二代身份证
·更多女性从妓求存 海啸灾区面临艾滋风暴
·两缅甸少女被骗流落徐州 现已踏上回国路
·俄罗斯连锁店散发毒气78人中毒(图)
·日本为防弹道导弹攻击拟制定战时国民逃生计划(图)
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