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经济区城市网站联盟公约(草案)

  一、为了加强淮海经济区城市网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繁荣、促进淮海经济区城市网站的发展,整体提升淮海经济区城市网站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淮海经济区城市网站联盟作为淮海经济区城市报业联盟的分支机构,于2008年5月15日应运而生,简称淮海网盟。
  二、网盟各成员应本着团结协作、平等协商、加强交流、共同发展的精神执行网盟的公约,承担和完成网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网盟开展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网盟的章程和公约。具体公约条款如下:
  1、网盟统一制订“淮海经济区城市网站联盟”的标识、宣传语和链接方式,网盟所有成员必须执行。
  2、网盟总裁(总编)联席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网盟理事单位承办。联席会议对网盟章程及公约进行修改;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成员加盟审批、确定网盟组织结构等工作。
  3、网盟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网络作品评选活动,网盟建立统一的作品展示平台,各网盟成员按评选要求提交评选作品,由网盟理事会牵头组织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4、网盟成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合作。网盟成员进行转载要按相关法律和规定。网盟成员可以根据需要,在网盟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策划、组织、报道、经营等活动。
  5、网盟成员之间在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联合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举办活动。网盟理事会有义务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
  6、网盟建立成员之间的广告联动机制,网盟成员为其他成员提供最优惠的广告异地代理价格。
  7、网盟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共同的需求自愿组合,联合投资进行技术开发,合作方将共享技术成果和相关产品。
  8、网盟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纪律,共同维护网盟及网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严禁以网盟的名义从事与网盟无关的业务,严禁以网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如网盟成员借网盟名义进行违法运作或违背网盟章程运作并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一切责任将由该成员全部承担。
本公约又总裁(总编)联席会议通过,并经联席会议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公约的修改只有经总裁(总编)联席会议表决决定后方可有效。
                                 淮海经济区城市网站联盟筹备处
                                 2008.5.15

主办:淮海经济区城市报业联盟 中共徐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徐州日报社
协办:江苏中烟徐州卷烟厂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