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新颖 通讯员 周琪 郭强) 近日,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孟某、朱某(女)等4人开空头支票进行诈骗的案子。虽然身陷囹圄,但他们还想做最后的“挣扎”,打算串供为对方开脱罪行。
利用“时间差”骗钱
孟某等人犯的案子是这样的:从2004年开始,孟某、朱某等人用假身份证注册成立一个空壳公司,然后在银行设立银行账户,再到复印社印了“某某装饰公司经理”的名片,然后开始了他们的行骗生涯。
到今年7月落网时,孟某等人先后跑到大连、徐州等地,专找物资建材类的公司下手。先是以现金、转账支票购买少量钢材,出手和口气都异常大方。骗取商家的信任后,他们再利用银行在星期六、星期日不办理支票转账业务之机,签发空头支票开展大笔业务。他们就是用这种“打时间差”的方法骗了多家公司共30万元,然后就逃之夭夭。
被警方扣押的串供纸条
虽然公诉机关掌握了大量证据,但朱某在法庭上却一直辩解说,不认识孟某等人。接着,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法官手里拿着一张皱皱巴巴的小纸条,念起来:朱某我爱的妻,迫于公检法的压力,我承认了××诈骗的事儿,没说××事儿,××事儿你可以不说。
原来,这张纸条是孟某在被提押过程中企图传给朱某用来串供的。但它还没到朱某的手里,就已经被警觉的法警发现并扣押了。
铁证如山,两人都认罪了
虽然朱某没看过这个纸条,朱某和孟某也并非夫妻关系,但这个纸条说明了朱某与孟某有着密切关系,并对几人合伙诈骗的事实心知肚明。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孟某和朱某只得低下了头。
最后,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孟某、朱某等4人有期徒刑13年、8年、5年和5年,并被判处8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商户,切不可为追求利益而忽略对合同相对方的资格审查,并避开在周六、周日银行歇业时进行转账交易,以避免无谓的损失。